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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初中、中心小学(学区),直属单位,民办学校: 为做好寒假前后学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学期寒假从2008年1月27日开始,2008年2月15日结束(其中,学生在期末教学质量监测结束后即放假离校)。新学期为2008年2月16日—2008年7月5日(2月16、17日学生报到注册,2月18日正式上课)。 二、各校按照本局的统一要求组织好教学质量监测及成绩分析、上报工作。 三、放假前,各校要对校资校产进行全面清理,对校舍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假期学校要安排人员值班,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保证学校假期安全。 四、各校要严格按照本局有关规定,寒假期间不得以任何名义组织学生补课或上新课,也不得将教室租借任何组织和个人进行补课,更不允许以补课为名乱收费。同时要求教师不得参与有偿家教。 五、进一步加强对师生的安全和法制教育。要针对冬季雨雪天气多、学生易摔倒、天气干燥火灾、煤气中毒事故易发等安全事故特点,有针对性地在师生中开展安全常识宣传教育活动。要通过多种形式,让广大师生掌握防寒防冻、防滑、防火灾、防煤气中毒等安全防范知识和技能。要完善消防设施,配足消防器材,加大监管力度。春节将至,烟花爆竹正值生产旺季,要通过致学生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广泛向学生和家长宣传学生从事危险劳动的危害性以及燃放烟花爆竹的危险性,增强学生和家长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自我防护能力。严禁师生参加任何形式的封建迷信、赌博活动,引导师生过一个文明、节俭、祥和的寒假。春节期间,各校要做好退离休教师、特困教师的慰问工作。做好困难学生家访工作,防止中小学生因家庭困难而辍学。 六、认真总结本学期工作,及早谋划下学期工作。各校务必确保本学期工作总结、新学期工作计划文本于新学期开学后一周内,发放到教职工手中,同时上报我局教育股。要及时组织教师开展集体备课等学研活动,保证开学工作正常有序,教育教学工作迅速步入常态。 二○○八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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